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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许昌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96人公告

2023-08-08 13:43:49
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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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6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或任职资格要求;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刑事犯罪记录及其他不得应聘的违法记录,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6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1日8:00——2023年8月23日18:00
3.提交报名申请:
所有报考者均需在报名时间内登录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点击“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填写系统《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点击同意《诚信承诺书》。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申请被接受后,报考者通过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报名系统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等事项。
4.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8月24日18∶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拟招聘岗位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403房间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报考者报名时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岗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仅为信息完整性审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时将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各环节,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5.加分政策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8月25日18:00前持相关材料到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403房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⑶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
6.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职业道德、教育基本理论(含教育法规)、形势与政策。笔试成绩在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
(2)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2.面试资格确认: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为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有职称或技能要求的需提供对应的本人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在职人员同时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面试资格确认时,报考者本人携带一寸免冠照片3张(要求和报名系统提交照片一致)并对有关材料进行核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不全及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至面试资格确认截止日下午17:30逾期未到的,视为放弃面试,对面试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地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1)面试方式
①专业技术岗位1面试方式为试讲,满分为100分。
试讲:采取传统教学方式,不使用多媒体课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等。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②专业技术岗位2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满分为100分。
试讲:采取传统教学方式,不使用多媒体课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等。
答辩:采取陈述、提问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应用能力、综合素质等基本情况。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试讲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公布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学院研究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citc.edu.cn/)为本次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因报考者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本次招聘不向报考者收取除体检费之外的其他费用。
3.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各类人才招聘活动,均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在外设置任何报名咨询点,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组织考试辅导、培训事宜。
4.本次招聘工作由学院纪委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374-2270911
监督电话:0374-2270146
附件【许昌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8月4日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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