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管委会招聘工作人员15人公告
为满足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管委会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人。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和信息发布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5人。各岗位的拟招聘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管委会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在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www.czcip.gov.cn)发布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www.czcip.gov.cn)“公告公示”栏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须经认证。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沧州市辖区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沧州市,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具有沧州市辖区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2023年8月7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7日至2005年8月7日期间出生)。
7.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报名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五、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网址: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www.czcip.gov.cn)“公告公示”栏
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9:00至8月11日17:00
交费时间:2023年8月7日9:00至8月12日17:00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强烈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及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人员登录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www.czcip.gov.cn)“公告公示”栏,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注册成功后方能登录。登录后,选择相应考试,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建议像素240(宽)*320(高),jpg格式。
4.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请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通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5.请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相关要求。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网上交费。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报名人员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报考各职位均须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笔试考试内容: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通知》将在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www.czcip.gov.cn)“公告公示”栏发布,请考生及时查阅笔试、资格复审时间,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按照《笔试通知》和《笔试准考证》的相关要求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牢记: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www.czcip.gov.cn)“公告公示”栏发布。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及最低控制分数线请考生于笔试结束后及时关注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www.czcip.gov.cn)“公告公示”栏查询。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复审资格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规定的时间为准。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出具如下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报考人员为沧州市辖区户籍的,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以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户籍报考的,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簿等佐证材料;按沧州市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打印);
3.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
4.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程序,不符合应聘条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自动放弃或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
考生请关注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www.czcip.gov.cn)“公告公示”栏查询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必须严格按照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面试,且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张贴。
(四)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本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同一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则另行加试。在此后的体检、考核、公示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照此排名顺序确定。
总成绩在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www.czcip.gov.cn)“公告公示”栏查询。
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要求,审查被考察人的有关证书、证明、就业报到证(派遣证)、人事档案等材料,考察被考察人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三)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www.czcip.gov.cn)“公告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人员控制数管理,执行事业在职人员工资标准。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7-7559883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点击下载)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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