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2023年新疆第八师石河子市“千名硕博·智汇石城”园区和企业人才引进100人公告

2023-08-08 09:16:03
华图教育
分享:

第八师石河子市2023年“千名硕博·智汇石城”园区和企业人才引进公告
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师市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聚力推进区域性人才高地建设,服务师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八师石河子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2023年“千名硕博·智汇石城”园区和企业人才引进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专业对口、人岗相适、群众公认的用人标准,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和统一程序的工作原则。
二、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计划提供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类企业29个岗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00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引才工作职位表(附件1)。
三、引进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范围
各类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各类优秀人才。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8月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5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1.师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册人员(含“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已按照程序确定为纳编范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名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现役军人。
四、信息发布平台
新疆石河子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z.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五、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至2023年10月30日。
1.报名人员可在信息发布平台和公告下方下载《第八师石河子市2023年“千名硕博·智汇石城”园区和企业引才工作职位表》(附件1),查询岗位条件、引才单位联系方式及指定邮箱。需要咨询招聘岗位有关事项时,请拨打相应岗位注明的联系电话。
2.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如实填写《第八师石河子市2023年“千名硕博·智汇石城”引才工作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报名职位指定的邮箱(材料以“姓名+岗位代码”命名):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作要求的不用提供)。
(4)岗位要求有从业经历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5)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名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 报名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名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至2023年10月30日。
引才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名人员上传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名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方式,由引才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和实际自行确定,并通知报名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引才单位根据单位实际,通过实地考察或其他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考察,并组织考察合格人员体检。
(五)聘用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各企业根据考察情况,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安排签约,招聘情况和聘用人员信息报第八师石河子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保障政策
(一)引进政策
此次引进的人才,根据《八师石河子市人才培养和引进管理办法》(师市党办发〔2019〕99号)可享受人才补贴政策,其中第四层次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岗工作次月开始每月发放人才津贴3000元,连续发放3年;第五层次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到岗工作次月开始每月发放人才津贴2000元,连续发放3年。
(二)住房政策
引进人才在石河子市内购房的享受购房补贴,第四层次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购房补助20万元,第五层次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购房补助15万元。无购房意愿的,可申请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设施设备完善,周边配套齐全,拎包入住,且五年内不用缴纳租金。全职引进到企业的人才,还可申请一次性租房补贴10000元。
(三)培养政策
引进人才可根据自身专长,申请自治区、兵团、师市各级人才项目和平台,享受相关支持和补贴。对列入本年度师市重点资助的人才项目,除上级政策给予的政策扶持外,师市给予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资助。另外师市现配套有“拔尖人才”选拔培养、行业人才培养计划、企业自主认定人才等政策,对申报项目或计划成功的人选培养期内发放人才补助。
(四)其他配套政策
引进人才纳入“石河子优才卡”服务范围,在就医、配偶随迁、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引进人才配偶、子女愿意留师市工作,属体制内的,由组织、人社等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对口对应”原则安排工作;属体制外的,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积极帮助推荐,用人单位优先安排就业,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引进人才每年由引才单位组织在三甲医院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假期福利方面有年假、探亲假、婚假、新疆本地节假日等。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第八师石河子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第八师石河子市党委组织部人才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各企业负责报名本单位人员的聘用工作。
2.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告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报名。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个人承担。
3.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4.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有关工作信息。
5.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兵团、师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本次公开引进第八师石河子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咨询和监督电话
第八师石河子市党委组织部:
0993-2069513、0993-2069515(政策咨询电话)
0993-12380(监督电话)
附件:附件1:第八师石河子市2023年园区、企业“千名硕博智汇石城”引才工作职位表.xls
附件:附件2:第八师石河子市2023年“千名硕博智汇石城”引才工作报名表.xlsx
附件:附件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
第八师石河子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5日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业桥(微信号:就业桥)。
关键词阅读
新疆石河子
人才引进
硕博招聘
相关栏目
最新动态 更多>
招聘公告&简章 更多>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