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发〔2023〕31号)、《大同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同农发〔2023〕7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我县实施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4名,其中蔬菜产业1名、果树产业1名、玉米产业2名;11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每个乡镇1名);3名特聘繁殖员(2名养牛繁殖员,1名养羊繁殖员)。
二、招募对象
1.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八类群体中招募:农业乡土专家;农业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高素质农民;普通高校涉农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获得过省级或省级以上部门相关奖的优先录用;优先续聘上年表现优秀的特聘农技人员。
2.特聘防疫专员与特聘繁殖员主要从以下七类群体中招募:基层聘用的畜牧兽医机构协防(协检)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且从事养猪、养牛、养羊10年以上的养殖大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普通高校畜牧兽医类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具有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同时从事养殖6年以上的人员优先录用;获得过省级或省级以上部门相关奖的优先录用;优先续聘上年表现优秀的特聘防疫专员。
三、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
(三)特聘农技员要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特聘防疫专员要有动物防疫实践经验,从事畜禽养殖并具有一定养殖经验;动物繁殖员要从事畜禽养殖并具有精液品质鉴定、发情识别、输精配种等家畜繁殖方面的实践经验。
(四)热爱三农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以及组织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和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行政记大过、留党察看、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纳入特聘人员招募范围;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况。
四、招募程序
(一)发布公告
制定《阳高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招募2023年特聘人员的公告》并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二)报名申请、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5日至8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阳高县农业农村局,联系方式:0352-6622122。
3.携带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荣誉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所属村镇两级政府机构同时出具的推荐证明、或县乡两级畜牧兽医中心出具的推荐证明、两张2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及申报表等相关证件材料。
(三)业务技能考试与面试
考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对作物管理、动物养殖及其产品检疫操作技能进行现场考核,同时通过现场提问,对特聘人员的表达沟通以及专业知识进行考核。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考试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全程透明。
(四)公示、确定人选
考试结束后,将按照成绩排名,确定初步人选名单,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确定特聘人员名单。
(五)签订服务协议
特聘人员确定后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明确特聘人员服务内容及相关待遇情况。
五、工作任务及要求
1.特聘农技员主要任务:为我县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为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对接服务区域内产业发展技术需要,切实解决当地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和农户生产经营的技术难题。
2.特聘防疫专员主要任务:为我县生猪养殖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为养猪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为县乡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3.特聘繁殖员主要任务:为本辖区家畜繁殖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家畜繁殖技术服务,提高养殖场家畜繁殖技术水平;协助养殖场户引进、推广畜禽优良品种和家畜繁殖先进实用技术;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服从农业农村局的管理,严格按照服务协议开展工作,随时接受农户的技术咨询和农业农村局的指导和检查。
5.特聘人员需安装注册并按照规定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
六、考核管理
(一)阳高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人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按照《特聘人员招募办法》《特聘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招募、使用和考核等工作的规范管理。
(二)通过签订服务协议作为特聘人员服务期内管理依据,协议期满,服务自行终止。
(三)服务期间,以服务范围大小、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解决实际问题数量、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情况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人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
(四)特聘人员聘期一年。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合格的,给予续聘。
(五)特聘人员待遇
每人每月基本补助2500元,经费从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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