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绵阳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118名。具体岗位名额及条件详见《绵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8月17日(9:0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解放街17号(绵阳市公安局第二办公区)院内右侧裙楼1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提前下载好《绵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4.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报名表(张贴本人近期1寸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优先)、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审查合格者,现场加入“辅警招聘”QQ群。考试、体检、政审和公示等相关后续事项均在QQ群内进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2.体能测评
测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3个项目,2项达标即为合格。测试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或体测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本次考试未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建议考生个人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评运动风险。
3.面试
按照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性面试与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和与应聘岗位匹配度等。
4.成绩计算
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50%+面试成绩100分*50%的方式计算。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三) 体检、政审和公示
1.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根据面试成绩及体能测试情况,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员还应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庭遗传病;无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具体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报告为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的政审工作,由绵阳市公安局政治部牵头,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政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
根据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辅警招聘”QQ群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新聘用的人员(辅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本次聘用的辅警与聘用单位签订一次为期5至9年的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一)按照《绵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辅警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监督电话:0816-2498200。
招聘咨询电话:0816-2498058
本公告由绵阳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绵阳市公安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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