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招聘社区工作者2名,报名时间详见公告,原文如下:
为满足头屯河农场社区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者,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招聘社区工作者2名。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严格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备6个月以上社区工作经验;
7.优先招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大学生、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专业人才和退役军人,优先招聘在本团场、本社区居住生活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被团场社区聘用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聘用后因故取消聘用资格未满3年人员;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信息通过互联网或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审批聘用等步骤实施。公示前,当各环节出现职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五、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1份;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六、要求
参加招聘人员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伪造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因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本人造成错过聘用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携带所需资料至头屯河农场机关三楼323办公室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3年8月8日16:00--8月18日17:00。
报名咨询电话:0991-318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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