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供销联社集体资产经营中心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余姚市供销联社集体资产经营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职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除符合所应聘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三)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和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
三、招聘人员性质
聘用人员为企业合同制员工,薪酬待遇按照单位制定的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原则
招聘贯彻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8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余姚市舜达西路188号中塑国际会展中心1号馆二楼(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3、报名办法: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浙江省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一式两份《余姚市供销联社集体资产经营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前自行下载打印或填写),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预审。
4、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比例不足2:1时,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
5、咨询电话:0574-62851663(限工作时间)。
六、招聘办法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实施前一天,因本人原因放弃面试并书面确认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面试实施当天提出不参加面试,以及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等情形而空缺的面试名额,均不再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3、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总成绩高低排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出现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也并列时,则加试一轮。
4、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1:1比例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作放弃体检。未按体检项目进行体检的同样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被考察者自愿放弃考察的,其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体检、考察、递补。
6、公示: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后因不予录用或暂缓录用等情况造成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7、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同意后录用(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享受单位规定的相关待遇。
8、录用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报名相关资料概不退还。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公告及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结果均通过余姚人才网(http://www.yyrc.com)发布,其他网站发布有关本次招聘考试信息均与我公司无关。
3、本次招聘委托余姚市东方阳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本公告最终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余姚市供销联社集体资产经营中心
二〇二三年八月九日
附件:附件2:余姚市供销联社集体资产经营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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