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教师招聘安排,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5日16:00,原文如下:
笔试时间:见公告
根据年度计划和工作需要,2023年舟山市决定继续面向省内外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资深教师,到市本级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3年,计划招募银龄教师32名,详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资格条件和岗位职责
(一)招募对象
主要为优秀退休教师,以退休教研员、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二)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教师岗位所需的身体健康素质、专业精神和工作作风,女教师年龄一般在58(含)周岁以下(1965年8月8日以后出生),男教师年龄一般在63(含)周岁以下(1960年8月8日以后出生);特别紧缺或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业务精湛,曾获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授予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名 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先进荣誉或设区市及以上教研部门组
织的各类课堂教学比武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优秀退休教师优先。
5.退休前一直在一线教育教学岗位上。
(三)岗位职责
招募到的银龄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承担课堂教学为主,原则上要求满工作量,由受援学校和银龄教师商议后在讲学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三、待遇保障
银龄教师支援服务期间,实行按职称和人才政策差异化的待遇保障。讲学教师年薪待遇实行税前总量包干,为副高级职称的每年15万元;正高级职称的每年20万元;省特级教师及以上层次人才的,待遇面议。其中总量的70%为基础性津贴,30%用于考核奖励,考核良好的发放总量的85%,考核优秀的发放总量的100%。
服务期间,对市外的银龄教师给予报销一年两次探亲交通费。受援学校要为银龄教师及配偶提供必要生活设施。银龄教师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四、报名材料
根据个人情况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岗位所需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退休证书;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4.《舟山市银龄教师报名申请表》1份(附件2,可下载后填写);
5.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证件;
6.退休前一线教育教学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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