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市雨山区中小学劳务派遣教师招聘33人,报名时间详见公告,原文如下:
因工作需要,雨山区部分中小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教师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人数:教师33名。具体详见《2023年雨山区中小学劳务派遣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工作地点:雨山区内公办中小学。
(三)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无刑事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专业:符合《2023年雨山区中小学劳务派遣教师公开招聘岗位(学段学科)主要资格条件》(附件2)规定的专业要求;
(六)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0日<含>以后出生);
(七)教师资格:具有与岗位学科、学段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3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八)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福利待遇
(一)参照雨山区中小学劳务派遣教师现有标准执行。
(二)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录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保。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由招聘学校组织报名,2023年8月9日至8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地点:各招聘中小学。
(三)报名者须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面、反面)、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书(件)复印件。
(四)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五)根据同岗位(学科)考生报名的实际情况,各招聘学校在征求考生意见后,可以进行校际间调剂。
(六)所有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学校在考生报名时同步实施。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现场报名人员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
(二)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对提交的各类信息负责。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报名、考试、录用等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件)及报名表等材料原件外,以下情况还应提供: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所在高校尚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本人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学籍证明)、本人关于如期取得毕业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人员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3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学段、学科、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现场资格审查;
4.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
七、专业测试
(一)本次招聘采取无生上课进行,各中小学统一时间,在招聘学校设置考场,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
(二)面试时间:8月17日上午8:00开始;
面试地点:各招聘中小学。
(三)面试设置合格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考察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按所招聘的岗位,依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文件执行,费用自理。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名额空缺,根据岗位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与录用
(一)体检、考察合格后,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对拟录用人员在雨山区政府网站公示3天。若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在各校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二)将各校进入面试环节的未录用人员(面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纳入我区教育系统人才库,若学年中出现招聘入职教师离职或试用期不合格等其他情形,经学校申请、区教育局与区人社局联合审核同意后,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有效期限为1年。
十、咨询及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免收考试费用。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
(三)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各学校详见附件4。
监督电话: 2352440(区教育局),2472065(区人社局),2341608、2350086(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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