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凉山州金阳县公开考试招聘150名村级幼教点辅导员公告
根据《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 8 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凉委办发(2022 )14 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我县村级幼教点辅导员队伍管理,及时补充村级幼教点辅导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 150 名村级幼教点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符合相应岗位的体检标准;
3.未担任我县村级幼教点辅导员职位以及非在职人员;
4.志愿服务农村学前教育工作:
5.学历:中专及以上学历,普通话等级为二级乙等及以并取得教师资格证:
6.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2005年8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4.吸毒或有吸毒史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 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6日-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一17:30),逾期不再报名。
(三) 报名地点
金阳县教体科局学普办。
(四) 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
1.如实填写《金阳县 2023 年公开考试招聘村级幼教点辅导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在“公安一网通办”手机APP上查询后截图打印)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招聘方式为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2023年8月24日下午14:30-17:30到金阳县教体科局学普办领取准考证。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通识性知识,卷面成绩为 100 分。
注: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成绩公告: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金阳县教体科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聘用程序
缺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参加本次岗位选岗,选定岗位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内不得擅自离岗,聘期内若不能胜任工作,招聘单位可以解聘,聘用期内若发生违纪或严重违反师德师风事件的可随时解聘。
七、体检要求
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体检、尿毒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照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初次体检(含尿检)不合格的,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复检一次,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招聘资格。
八、结果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将在金阳县教体科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3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招聘资格。
九、待遇保障
聘用村幼辅导员每人每月给予劳务报酬3000 元,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保险自缴部分在3000元劳务报酬中代扣代缴):辅导员人均400 元/月/人绩效考核补助,每年按 10 个月核算,年终考核后一次性发放。
十、工作纪律
考试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体检和招聘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聘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确保我县公开考试招聘幼教点辅导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0834-8733205
附件:
金阳县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村级幼教点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
金阳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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