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2023贵州黔西南州兴仁市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考察政审相关事宜的通知(第二批)

2023-08-14 14:14:17
兴仁市人民政府
分享:

兴仁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相关

事宜的通知(第二批)

根据《兴仁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复检)等程序,现将第二批拟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就考察政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政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考察政审时间

2023年8月10日——8月13日。

三、考察政审事项

考察工作由兴仁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兴仁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一)请进入考察的考生向考察组提供个人档案管理部门信息,通过考察组查阅档案和考察合格后,由考生在8月31日前把个人档案调到兴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生统一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调档函)。

(二)请考生准备如下材料在考察组考察时交考察组审查:

1. 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职位相关的资格证;

2.本人的个人现实表现材料;

3.《兴仁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附件2);

4.原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供;

5.《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电子版(附件3)。

(三)若在考察政审阶段有自愿放弃的考生,请务必于2023年8月13日前与用人单位考察组联系,由本人书写自愿放弃承诺书(需按手印)交考察组。

咨询电话:0859—6210336(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市纪委市监委)

温馨提示: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都将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xr.gov.cn)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并相互转告,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若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市招聘办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点击查看>>>

附件1:兴仁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人员名单(第二批).xlsx

附件2:兴仁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xls

附件3: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doc

兴仁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0日

原标题: 兴仁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相关事宜的通知(第二批)2023-08-10

文章来源:http://www.gzxr.gov.cn/xwzx/tzgg/202308/t20230810_81662645.html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业桥(微信号:就业桥)。
关键词阅读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编制
相关栏目
最新动态 更多>
招聘公告&简章 更多>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