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市总工会职工教育帮扶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社会化工会工作者2名,报名时间详见公告,原文如下:
因工作需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市总工会职工教育帮扶中心拟公开招聘合同制社会化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招聘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名额2名,具体详见《宜宾市总工会职工教育帮扶
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公文写作基础扎实,具备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
5.能熟练操作word、excel、PPT等办公自动化软件;
6.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9日后出生);
7.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8.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满释放的;
2.近3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4.因过失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未满3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和单位任职回避情形等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络下载资料:应聘人员从《宜宾市总工会职工教育帮扶中心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公告》中下载并如实填写《 宜宾市总工会职工教育帮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报名表》(贴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以及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证件(材料)相关材料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2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本人撰写信息、讲话稿、报告等证明个人文字功底材料到现场报名。现有工作单位的,应经单位同意前来应聘,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所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无法辨认的不予报名。报名不收取费用。
现场报名地点:宜宾市工人文化宫402办公室。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8月19日至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资格审查。宜宾市总工会职工教育帮扶中心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资格审查,符合应聘资格将电话通知本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综合测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2023年8月26日
2.面试。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待定
(四)体检与考察
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并列者,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数。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х50%+面试成绩х50%),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宜宾工会公众号公布。体检、考察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者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试用期考核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用。并对招聘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待遇
1.由宜宾市总工会职工教育帮扶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
2.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待遇根据现实表现和工作年限,参照现有聘用人员工资和津补贴等水平执行,并按照规定交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相关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总工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8216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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