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2014〕63号)等相关规定,经市委编委核准,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齐齐哈尔市园林绿化中心,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城市绿化和公园管护等工作。
(二)齐齐哈尔市环境卫生和车辆秩序服务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城乡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和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运营及人行道停车管理等工作。
(三)齐齐哈尔市静脉产业服务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中心城区生活垃圾转运处置、餐厨垃圾运输监管以及静脉产业园区管理等工作。
(四)齐齐哈尔市住房安全与物业服务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既有房屋安全排查登记及对中心城区房屋完损等级评定等工作。
(五)齐齐哈尔市龙沙公园,正科级暂未分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龙沙公园建设、管理与保护等工作。
(六)齐齐哈尔市房屋维修资金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城区房屋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具体岗位计划和要求详见《2023年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理论基础和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8月11日),个别放宽年龄限制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计划表(附件1);
5.取得岗位学历要求的毕业证。其中统招本科及以上应取得相应学位证;
6.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扫描电子版材料并压缩成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市园林绿化中心报名邮箱:qscgjsz202301@126.com;市环境卫生和车辆秩序服务中心报名邮箱:qscgjsz202302@126.com;市静脉产业服务中心报名邮箱:qscgjsz202303@126.com;市住房安全和物业服务中心报名邮箱:qscgjsz202304@126.com;龙沙公园报名邮箱:qscgjsz202305@126.com;市房屋维修资金中心报名邮箱:qscgjsz202306@126.com。邮件主题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码。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者对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织人事科联系(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休息),联系电话:0452-2796628、2796613。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1)《2023年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职人员需由现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有要求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须在有效期内);
(3)近期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4)2021年、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2021年、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承诺书》(扫描件);
(5)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6)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3)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若达不到报考比例要求,将缩减(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
(4)依据黑财税〔2020〕3号文件,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审核结果通过本人报名邮箱反馈)应缴纳笔试考务费45元/人。缴纳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至9月4日,具体缴费方式在“鹤城城管”公众号上发布。审核未通过或未在规定期限内缴费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再单独通知本人;
(5)笔试岗位报名成功人员需领取准考证方可参加招聘考试,具体领取时间、方式请及时关注“鹤城城管”公众号;
(6)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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