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7人,现将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按需引进,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参加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
④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⑥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⑦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2年8月11日以后出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1日以后出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 11日以后出生)。
2、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2)退役军人专项岗位:设置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已办理正式退役手续,同时符合所报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报考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
(3)教师资格证要求: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精神,报考教师岗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不受教师资格证限制,但须在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期未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退役军人教师资格证根据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发〔2023〕3号)文件精神执行。
(4)根据“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第四款之规定,部分岗位只面向万荣县或万荣县周边县市(含盐湖区、临猗县、河津市、稷山县、闻喜县)户籍人员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5)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名。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7)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三、招聘岗位
共计招聘27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初审
1、信息发布
2023年8月11日,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开招聘专栏、万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人员可在2023年8月14日8:00至2023年8月20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http:// wrbm.zzydtec.com/),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属在职人员报名应聘的,须由原工作单位及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专业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有关专业指导目录。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认定。
3、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请于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0日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如在8月20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8月20日17:00后,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
4、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3年 8月21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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