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山西临汾市乡宁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3人,报名时间详见公告,原文如下:
因工作需要,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乡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3名。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乡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人员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学位证)书原则上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9日至2005年8月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8月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规定的,以《岗位表》为准。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 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 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军队服役 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和退役军人专门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可将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一般性岗位(转入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岗位)。
4.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和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5.《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相应《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6.报考教师岗位的具体要求见岗位表,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证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交验的,取消应聘资格。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8日9:00至2023年8月22日18:00。
报名网址: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gning.gov.cn/)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2023年8月22日18:00之前改报其它岗位。在规定时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2023年8月22日18:00资格初审工作结束。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5.改报岗位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原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6.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报名截止一周内在现场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7.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开考前3天,请考生随时关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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