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根据《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新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等六个配套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31号)精神,现就中川园区2023年度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川园区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共设置11个岗位,计划招聘4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涉及党建工作助理员、党群工作助理员、统计普查助理员、交通安全协管员、生态环境协管员、卫生监督协管员、农业农村助理员、乡村振兴助理员、市场监督协管员、安全监督协管员、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原则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招聘兰州新区户籍范围内,有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 城镇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3. 身体虽有残疾但未丧失劳动能力的城镇人员;
4.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
5. 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6. 因失去土地等原因转为城镇户籍就业困难人员;
7.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8月15日18:00
2. 报名方式:采取线下的报名模式,所有资料现场审核,报名地点:兰州新区产业孵化大厦9楼东会议室,咨询电话:0931-6410238,0931-8252176。
3. 报名原则:报名人员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填报应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 报名材料
a.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公益性岗位申请表》(附件);b.提供本人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页)、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c.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5. 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如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公示、聘用、岗前培训、试用期等各个环节),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都将取消其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由园区综合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局、纪委筹备组进行资格联审,重点对人员就业失业、失地、违纪违规等情况进行核查,联审后提交园区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四、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是否进行笔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报考者主动放弃面试的,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岗位面试名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调剂,通过“兰州新区中川园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经查证不影响聘用的,园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统一由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各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经查证属实,并经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不符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岗位面试名次依次递补。
六、使用和管理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定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协议期限为一年,最多不超过三年,根据各用人单位每年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签订协议。各用人单位将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聘用期间工作中不服从管理的,可有权予以辞退。出现重大失误或违法违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新区现行标准给予就业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单位补贴。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按比例由个人承担。
附件: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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