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喀什地区歌舞剧团人员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吸纳新生力量、增强发展动力,打造德艺双馨、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专业艺术院团,更好地服务喀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程序、自愿报名、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聘用”原则,做到招聘政策、程序、方法、结果“四公开”。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喀什地区歌舞剧团相关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8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二维码附后)。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身份证照片、近期2寸照片、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获得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或疏忽错报被取消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咨询电话:13899847494贾老师。
(三)资格审查
1.线上初审:意向考生报名时进行资料申报,由喀什地区歌舞剧团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网上初审。
2.线下复审:面试时需将初审上传所有证件原件带上进行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四)面试
1.拟面试时间
8月18日——8月25日
具体地点在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喀什地区歌舞剧团相关平台通知。
2.具体要求
按照“专业测试+现场提问”原则实施,将总成绩比例设定为专业测试×70%+现场提问×30%核算。面试由考核人员根据不同业务专业出题、审核、打分。(及格分数线60分,按高分录取原则)
(1)灯光、音响主考理论和实操;
(2)器乐考生除主专业外需体现“一专多能”的职业
能力;
(3)主持人、戏剧表演演员除声、台、形、表外,需
准备2分钟个人作品。
(4)舞蹈演员除基本功、技术技巧外,需准备2分钟成品舞蹈作品和即兴舞蹈表演(应试者随机抽取曲目,由工作人员播放一遍,考生准备1分钟后随着音乐自编一段舞蹈进行即兴表演),服装、音乐自备。考试采取全程录像,现场打分。
(五)体检、考察
1.体检组织和要求。
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地区歌舞剧团统一组织。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后期由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喀什地区歌舞剧团相关平台通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地区歌舞剧团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喀什地区歌舞剧团相关平台通知。考察形式由地区歌舞剧团确定。考生需填写《2023年喀什地区歌舞剧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毕业证、考察表、个人档案原件统一送交喀什地区歌舞剧团参加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由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喀什地区歌舞剧团相关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聘用通知下发后,未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到后,与喀什地区歌舞剧团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本次招聘,严格按报考职位聘用,不允许跨职位调剂聘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五)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本简章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招聘工作组织部门(喀什地区歌舞剧团)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15809983176(周老师)13899847494(贾老师)
附件:地区歌舞剧团2023年招聘计划表(新)
原标题:2023年喀什地区歌舞剧团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kashi.gov.cn/ksdqxzgs/c106694/202308/e46dade2b05a42999d9f2cea8ea0b2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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