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公告》,现就报考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的考生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根据《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公告》,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二、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8月22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
(二)地点:清远市人民政府机关办公楼1号楼西门(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8号清远市人民政府机关办公楼1号楼西门)。
三、资格审核需递交材料
(一)准考证和《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报名表》(需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中签名);
(二)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三)与报名岗位资格条件相符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需自行登录学信网进行验证并下载打印);
(五)要求工作经验的岗位请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均需有经办人签名及联系电话);
(六)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考生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时间截止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过程中,如出现资格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请未能进入资格审核但名次靠前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需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本人放弃递补资格;
(三)面试事宜另行通知,请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密切留后续公告。
咨询电话:市机关车队0763-3369619
市机关食堂0763-3386106
监督电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0763-3366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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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核名单
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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