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黔东南州岑巩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3名
为进一步深化工会干部职业化改革,吸引优秀社会人才加入工会队伍,规范工会社会工作者的聘用管理工作,根据《贵州省总工会 贵州省民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工总字〔2017〕31号)和《贵州省总工会 贵州省民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有关事宜的补充意见>的通知》(黔工总字〔2020〕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为使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县总工会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3名。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听从指挥,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工会工作;
2.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5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须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体要求条件见附件1);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5)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8)“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到2023年7月13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23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9)截止到2023年7月13日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
(10)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11)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2)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工会社会工作者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1.发布公告
通过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qdncg.gov.cn/xwzx/tzgg/)向社会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以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qdncg.gov.cn/xwzx/tzgg/)为准。报考者应密切关注相关指定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委托其他人报名的,须出具本人亲笔签名和加盖手印的委托书,并对所委托人填报的报名信息负责。
(3)报名地点:思州文苑三楼岑巩县总工会办公室(岑巩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
(4)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身份证原件及其正反面复印件三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三张;岑巩县总工会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可在报名时领取)一式三份;岗位要求有工会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工会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要求:报名信息填写要真实、准确、字迹清楚,提供的材料要真实。对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后果考生自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报名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接收报名材料并给予报名登记。
(7)笔试加分
①加分事项:招聘公告发布前从事工会工作(县总工会或者从事基层工会工作)半年以上未满1年加1分,1年以上未满2年加2分,以此类推,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计算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发布招聘公告的时间。
②加分环节:所加分值加到考生笔试成绩折算前分值里面。
如果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将不进行加分。
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方法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同一职位报名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35人的,只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即考生综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第一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只进行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同一职位报名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加分)×50%的高低以1:3比例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笔试成绩+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考生综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第一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入围下一环节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入围下一环节对象。
(2)笔试考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占70%,工会知识占30%。
(3)笔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请关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相关公告)。
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面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请关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相关公告)。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岑巩县总工会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并符合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要求的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准考证》到县总工会三楼办公室领取。
4.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重新进行面试,由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学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招聘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法院登记严重失信对象的;三是截至2023年8月26日未能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相关资格证书的。
6.公示及聘用
(1)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岑巩县总工会社会工作者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后被取消资格的或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岗位确定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由岑巩县总工会集中拟招聘人员完善劳动合同签订等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县总工会报到,由县总工会派遣到各岗位开展工作,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岗位出现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合同要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3个月,每年签订1次合同。
7.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为编外社会化用工方式:工资待遇2800元/月(包含五险一金个人扣除部分)。
8.其他
(1)考生应及时关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本次招聘的有关程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855—3574822(岑巩县总工会)
监督电话:0855—3574856(岑巩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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