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藏昌都市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人员377名,报名时间详见公告,原文如下:
为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决定从昌都籍高校毕业生中招聘大学生村(社区)乡村振兴专干、科技专干、医务人员、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和乡村幼教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招聘377人,其中:大学生村(社区)乡村振兴专干81人、科技专干183人、医务人员53人、农业农村工作专员36人、乡村幼教人员24人,详见(附件)。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招聘对象
昌都籍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其中以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为主,乡村振兴专干岗位不设限制。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报考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具有招聘职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与党和人民离心离德、同情支持达赖集团、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在职乡村振兴专干、科技专干、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医务人员、乡村幼教人员及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合同的前述几类人员。
4.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时刻关注报名情况,如因个人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未成功报名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负责。
(二)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1个招聘岗位,可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三)考生在报名时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生须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情况认真严肃选择报考岗位,经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
(五)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的报名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考生所留通讯电话须保持通畅,确保工作人员能及时联系到本人。如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报名
1.报名时间:8月17日上午09:30至8月23日18:30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496
3.报名要求:
①考生须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登记表和上传相关报名资料。
②考生报名时须上传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最新日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名咨询电话:
乡村振兴专干:0895-4821815
科技专干:0895-4842661
农业农村工作专员:0895-4822946
医务人员:0895-4821746
幼教人员:0895-4829939/0895-4841401
5.加分政策:乡村振兴专干报名回原户籍所在地的适当加分,其中回本县(区)的加5分、乡镇的加10分、村(社区)的加15分,不累加。其他专干不涉及加分政策。
6.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置开考比例。
六、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5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8月27日上午10:00-12: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打印准考证时间及网址:2023年8月25日09:30-8月27日10:00期间考生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七、岗位管理和待遇
(一)岗位管理
实行聘任制度,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县(区)统筹,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各县(区)有关行业部门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二)岗位职责
1.乡村振兴专干。协助村(社区)“两委”抓好社会稳定、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生态环保、移风易俗、服务群众、基层党建等工作。
2.科技专干。负责种养殖技术、农机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工作;普及农牧业适用技术,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提高农牧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
3.医务人员。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承担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健康管理职能。
4.农业农村工作专员。负责辖区内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负责牲畜家禽饲料配制、繁殖技术、疫病诊断、防控治疗等。
5.乡村幼教人员。从事学前教育教学工作。
(三)薪酬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按照《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19年招聘乡村振兴专干方案〉的通知》(藏委厅明发电〔2019〕25号)《关于印发<关于2020年招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医务人员、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和乡村幼教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人社发〔2020〕78号)《关于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村(居)科技专干参与农牧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藏人社发〔2021〕48号)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由职务等级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实行动态增长机制。
①职务等级工资。二类区3000元/月,三类区3500元/月,四类区4000元/月;本科生、研究生分别高定一档、二档(档差不低于100元/月);获得社会工作者、经济工作者等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分别高定一档、二档、三档;工作每满1年享受10元/月的工龄工资,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晋升一档工资: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副书记(副主任)、书记(主任)的,晋升相应职务等级工资。
②绩效考核奖励。按照年度基本工资的40%设置,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优秀等次的发放100%,称职等次的发放85%,基本称职等次的发放50%,不称职等次的不予发放。
(2)通讯补助。100元/月。
(3)社会保险。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4)休假待遇。每年享受30天的带薪休假(不含路途时间),根据本人及配偶籍贯所在地,市内、跨市、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给予休假路费补助1000元、2000元、3000元。
(5)晋升机制。在村(社区)工作满1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选举程序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满5年,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可以选拔进入乡镇领导班子,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录用为公务员,在村(社区)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
(6)其他待遇。
①试用期满后,到二类区村(社区)工作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000元,三、四类区村(社区)工作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6000元。
②在村(社区)连续工作满3年后,符合公招政策条件、参加区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每有1个优秀等次的加3分、每有1个称职等次的加2分,最多不超过1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村(社区)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在村(社区)连续工作不满3年,参加区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不加分且在村(社区)工作时间不计算为工龄。
③在村(社区)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将村(社区)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
④在村(社区)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参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学费资助。
以上政策,随自治区政策调整而调整。
(四)解聘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次月起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助。一年内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个人原因解除合同的应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故意或因重大过失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等责任。
1.辞职或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2.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被聘用人员;
3.严重违反有关管理制度的;
4.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擅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6.工作期间擅自离岗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15天或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7.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8.受到开除党籍、团籍、劝退、除名处理的;
9.有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
附件:1.大学生村(社区)乡村振兴专干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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