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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黄河三角洲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18 14:59:30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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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黄河三角洲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山东黄河三角洲人才发展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是经东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市属一级国有企业。集团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工作战略,坚持人才工作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导向,重点开展人才引进招聘、联系服务、就业创业支撑、技术投资、培训交流、素质评价等服务,构建引进人才、培育人才、投资人才、服务人才、成就人才“全链条”工作模式。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集团人员10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符合招聘岗位、专业、学历等要求,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满足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高管以上管理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加本次应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由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及证书资料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及证书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之前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均不作为工作经历。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8月21日,现任职务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计划招聘10人,具体招聘岗位见《2023年山东黄河三角洲人才发展集团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履历业绩评价、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9:00—2023年8月23日16:00

查询修改时间:2023年8月21日11:00—2023年8月23日17:00

报名网站:东营众邦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网上报名系统(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18443/New_dyrenli/index.html#/index)

具体报名办法: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指定网站报名系统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其中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应聘的,须上传个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取得国外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具有相应工作任职经历、业务业绩与岗位职务要求的,须同时上传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照片(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内容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为100K以下);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21日10:00—2023年8月23日18:00。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8月21日11:00至2023年8月23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与资料打印

缴费打印时间:2023年8月21日11:00—2023年8月23日18:00。初审通过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人员应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3年山东黄河三角洲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审查时使用),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务费每人4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缴费结束后,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取消、核减或调剂招聘计划,并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可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其它岗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3年山东黄河三角洲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无符合条件其它岗位时不再安排报名。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将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履历评价

履历评价环节,主要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相关证书、工作履历、工作业绩等方面,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综合分析,按照百分制予以量化赋分。履历评价具体评价方式在资格初审后通过报名网站进行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查询。

为保证应聘人员基本素质,结合岗位招聘计划和履历业绩测评综合研判情况,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

(一)发布公告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从达到履历评价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若达不到3倍的,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在形成有效竞争的前提下调整比例,最低不低于1.1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同一招聘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出现履历评价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公告另行通知。

原则上,资格复审和面试均以线下形式进行;如有变化,将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前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

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70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的地点和要求,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按招聘计划3倍(若达不到3倍的,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在形成有效竞争的前提下调整比例,最低不低于1.1倍)的比例,对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规定入围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可根据需要核减招聘计划。

(三)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合格的标准为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履历业绩评价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将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如面试成绩并列的,再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履历评价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对拟聘人员进行聘用前政审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应聘人员存在骗取不符合应聘条件、有违法犯罪行为、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录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录用前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经山东黄河三角洲人才发展集团党委研究通过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拟录用人员须按规定要求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录用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考核合格后按集团薪酬等相关制度发放工资,享受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报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及社会的监督。

(五)本次招聘简章由山东黄河三角洲人才发展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7019068

监督电话:(0546)8351161

附件:

1.2023年山东黄河三角洲人才发展集团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2.附件2:2023年山东黄河三角洲人才发展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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