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寿县教育局关于河北灵寿中学公开寻聘教师,报名时间详见公告,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落实我县“校园引才菁英”“高校学子家乡行”人才政策,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县域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构建优质均衡高质量的教育发展体系,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拟为灵寿中学公开寻聘教师40名。为做好寻聘工作,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河北灵寿中学是灵寿县教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寻聘方式
本次寻聘工作采取统一寻聘方式。按照寻聘线上报名、线上资格审查、线下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档、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寻聘原则
寻聘采取公开寻聘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原则,坚持与教师编制统筹管理相结合,与提升灵寿中学教师队伍素质相结合原则。
四、寻聘岗位和数量
寻聘教师40名,其中:语文教师8人,数学教师6人,英语教师5人,物理教师8人,化学教师3人,生物教师5人,政治教师2人,历史教师1人,地理教师1人,心理教师1人。
五、寻聘对象和条件
(一)寻聘对象:河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36所教育部直属或省属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二)寻聘基本条件
1.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年龄不超过 35周岁。
3.须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或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聘岗位学科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一致。
4.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不得寻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寻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寻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8月17日通过“诺优考”nuoyoukao.com向学校及社会发布寻聘信息。
(二)报名
本次寻聘统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18:00至2023年8月24 日12:00
3.报名审核时间:2023年8月17日18:00至2023年8月24 日13:00
4.报名网址:https://s.nuoyoukao.com/s/23355,或者手机微信关注“诺优考”公众号,两种方式均可报名。
5.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时请规范填写和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在资格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后,进入“待审核”状态。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资格审查结果。“审核通过”的,不能再进行修改,将进入下一环节;“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每名考生只允许修改一次。审核工作人员根据修改后信息进行再次审核。经修改后,审查结果仍显示“未通过”的考生不具备报名资格。
(三)资格复审
预计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8月25日15:00至2023年8月25日18:00。详见线上资格复审公告。
资格审查的组织。资格审查实行现场资格审核,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录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主要查验证件、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是否与其报名信息一致。
报名人员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证件的,不能取得面试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人员的确定
拟面试人员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应聘人员登录“诺优考”(nuoyoukao.com),查询本人是否为拟参加面试人员。
(五)考试形式
采取直接参加面试的形式,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
(六)面试
1.预计面试时间2023年8月27日,具体事项详见面试公告。
2.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采取说课和答辩的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说课满分70分,答辩满分30分。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说课内容:高中阶段现行教材,详见面试公告,必须与所报岗位一致。
4.现场打分。评委7人组成,面试采用“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5.面试工作组织。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备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照面试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确定具体岗位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学历高者(同等学历者先部属后省属),中共党员,烈士子女或配偶。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主要社会关系以及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诺优考”(nuoyoukao.com)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批,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3年(含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通过“诺优考”(nuoyoukao.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考试公告信息。
(二)寻聘过程中的考试成绩和是否进入下一环节等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诺优考”(nuoyoukao.com)发布的各环节内容和要求,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核贯穿寻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寻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寻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四)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面试的,须在一年内提交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并把相关材料提交到县教育局,逾期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五)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寻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在寻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六)报考人员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反寻聘纪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寻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311-82521372、82026808
灵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灵寿县教育局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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