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韶关新丰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招聘社会购买服务人员1名
因工作需要,新丰县禁毒办向社会招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工作人员,欢迎符合条件的广大青年踊跃报考应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人数
本次招聘遥田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工作人员1人。主要工作职责:从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日常工作。
二、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2.事业心责任心强,服从岗位安排,具有良好的口头及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技能操作。
3.新丰县户籍或父母、配偶中一方常住户口为新丰县户籍的人员。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函授大专以上毕业的需提供有高中(含全日制中专、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历证明,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6.有社工证或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或两年内在我县公安辅警队伍中辞职的。
(5)直系血亲有被判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7)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
(8)其它不适合从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
三、岗位设置
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性别 | 相关具体要求 |
1 | 遥田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 | 1 | 不限 | 工作地在遥田镇,服从调配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8月23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
(二)报名地点:新丰县公安局门卫值班室。
(三)所需资料: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4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除准备上述材料外,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填写《新丰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社会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与所需材料一同提交。所提供原件现场审验后退回。
(四)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等初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录方案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考者资格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报考者的考试、录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考试采取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共三项进行。
1.笔试:笔试采用书面形式进行,需自备黑色签字笔;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计算机测试:通过上机操作,测试考生的电脑基本操作水平;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和计算机测试总分进行先后排序,男性考生按招录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女性考生按1:5的比例进行面试。
3.面试: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计算总成绩:笔试、计算机测试各占总成绩的30%,面试占总成绩的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出现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
(六)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凡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用,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政审:参照录用公务员政审考察工作的有关要求执行,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以及体检、政审结果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确定拟招录的人员,并在“新丰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签订合同方式。录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违反纪律,取消录用。
(二)工资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规定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商业保险及广东省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任职后,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实领工资在1800元左右。
(三)本次招录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我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岗位出现空缺时,可视情从本次招录剩余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必须高于本次招录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最低录取分数线由考务组根据本次招考整体综合情况集体议定。)
联系人:罗**
联系电话:0751-6849926、13112028415
附件:《新丰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社会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新丰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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