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莆田市荔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方案》精神,我区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171名,经第一轮公开招聘,尚有65个空余岗位,为确保学校师资需求,经研究决定,空余岗位面向社会开展第二轮补充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已参加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试,成绩为40分(百分制)及以上考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65人)
其他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及以后出生)。
4.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23年7月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可延至2023年12月)。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应聘对象参加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合格线为40分(百分制)。
资格审核、考察、体检等工作由荔城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具体招聘工作由荔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荔城区人社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荔城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仅可报考一个相应学段相应学科岗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3.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上午:8:30-11:30。
4.报名地点: 荔城区教育局9楼908室组织人事股。
5.报名材料:应聘者须提供《2023年莆田市荔城区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位认证报告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招聘考试笔试成绩报告单复印件1份。
6.资格审核:由莆田市荔城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核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7.注意事项: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二)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3.体检对象: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拟聘用对象,若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成绩皆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
4.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1.对象: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
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录用资格。
2.考察办法: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样表见附件2)。
(四)聘用
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聘用对象。若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成绩皆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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