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河北邯郸冀南新区事业单位教师招聘125名,报名时间详见公告,原文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经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5名,其中教师110名、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教育类考生择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统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8月21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2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户籍、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报考教育类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进行报名,最晚在2023年8月31日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8.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考生应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综合管理类部分岗位不限户籍。
(二)具体招聘岗位
1.学历及资格要求。
教育类岗位:
(1)初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小学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幼儿教师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学前教育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定向招聘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以上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和小学所有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或小学全科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邯郸冀南新区2023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邯郸冀南新区2023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综合类岗位:
具体要求详见《邯郸冀南新区2023年度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信息表》。
2.本次招聘125人,其中63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1年8月21日及以后毕业)、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1年8月21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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