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湖北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9人,报名时间详见公告,原文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湖北省气象部门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空缺的县级气象部门岗位进行补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员数量
县级气象部门岗位9个。具体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认定(附件2)。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认证;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相关人员(含职业院校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9.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10.现役军人;
11.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1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3.在本年度前期招聘中已被湖北省气象部门考察或录用的;
1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服务期规定
招聘到县(市、区)气象部门事业单位的人员,最低服务期三年。
四、招聘办法、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中国气象局网站(http://www.cma.gov.cn)、湖北省气象局网站(http://hb.cma.gov.cn)、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5日。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报名。
邮件投送地址:hbqxrszp@126.com
邮件标题格式:姓名-用人单位-岗位-最高学历专业
例:王X-远安县气象台-综合业务--环境科学
附件材料:(1)报名表(附件2)需填报1个意向性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2)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
3.报名要求
报名信息填报必须真实准确。填报的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和学信网上的专业保持一致。如有不实、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资格。联系电话务必真实准确,考试、录用等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湖北省气象局网站(http://hb.cma.gov.cn)公布。
(四)考试
1.气象类岗位只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在湖北省气象局网站(http://hb.cma.gov.cn)公布。
2.非气象类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在湖北省气象局网站(http://hb.cma.gov.cn)公布。笔试不分专业,以职业综合能力测试为主,根据笔试情况设置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线。根据岗位层次和专业分类,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湖北省气象局网站(http://hb.cma. gov.cn)公布。
3.气象类岗位指岗位专业要求仅为气象类或气象类中的具体专业;非气象类岗位指岗位专业要求为非气象类专业或气象类专业与非气象类专业均可的岗位。专业分类见附件3。
4.所学学科专业不在气象部门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公示
气象类岗位、非气象类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优先原则,结合应聘人员意向性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气象类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非气象类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考察、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湖北省气象局网站(http://hb.cma. gov.cn)公布。
(六)考察
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其档案进行审核。
(七)体检
组织体检,体检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
(八)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经湖北省气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九)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在湖北省气象局网站(http://hb.cma.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递补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在同类岗位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十一)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结束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十二)报到及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按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并需提供相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具体报到时间以通知为准)。
(十三)聘用
拟聘人员报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审核同意后,办理入编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联系单位:湖北省气象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27-67848255 027-67847906
网 址:http://hb.cma.gov.cn
电子邮箱: hbqxrszp@126.com
邮政编码:430074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东湖东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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