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2023福建泉州市永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招聘企业工作人员8人公告

2023-08-23 14:27:35
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3福建泉州市永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招聘企业工作人员8人公告

永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永春县供销联社)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023年永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生理缺陷、无精神病史;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具体条件要求:

1.具有岗位所要求的最低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毕业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2023届毕业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

2.2023年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报考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特别说明: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 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fxzy.html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4.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5.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6.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按足年足月计算,报考人员普通教育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经验)。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的招聘办法。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福建省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报名网址:hx.kaowu.cn),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电子图片。(请关注公众号实时通知)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上午8:00-2023年8月26日下午18:00

3.报名程序:

(1)注册。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条件以及有关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登录报名网站,按照提示要求进行注册。

(2)填报信息并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电子照片。

4.报名材料:

①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主页、本人页)、毕业证书的原件扫描件1份;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未获得者可不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1份。

②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岗位无要求的可不上传);工作经历证明(岗位无要求的可不上传、若岗位有要求:可提供单位职务聘书、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或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具体工作岗位证明,如岗位要求工作年限,必须提供所要求年限的工作经历证明,无法提供则不计算年限)。

(二)资格初审和准考证的领取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永春工作部负责对报考者的资格初审,永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最终审核。

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接收到通知后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证件、信息及其它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3.考生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按资格初审合格的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80%,供销社综合改革知识占20%【内容来自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6〕6号)】。考试时间120分钟,题型为客观题。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不得替考,否则取消考试资格。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线将在永春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具体时间公布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的计算

①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

②对于考试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名以上报考者的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学历高低排列;若学历相同,则中共党员优先录取,若以上条件均相同,一并录用。

5.笔试加分办理

笔试加分以网上报名时上传证明为依据(网上报名时没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不予加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加分项总分不超过5分。符合加分条件加分如下:

①退役士兵服役年限每满1年,可加1分。优秀士官人才奖加1分,个人三等功加2分,个人二等功加2.5分,个人一等功加3.0分,取个人最高一档加分。

②“三支一扶”、村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村“两委”等服务基层项目考生,服务每满1年,可加1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或者聘用合同)。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业桥(微信号:就业桥)。
关键词阅读
福建招聘
事业单位
事业编制
相关栏目
最新动态 更多>
招聘公告&简章 更多>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