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濮阳市濮阳县“中高层次人才回引计划”进教师72名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发挥人才聚集效应,激发创新活力,为濮阳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濮阳县决定继续实施“人才回引计划”,开启2023年中高层次人才到濮阳县工作“绿色通道”,结合濮阳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安置方向
(一)引进对象
在濮阳县外从事教育、卫生和产业发展领域工作的在职在编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二)安置方向
2023年计划引进107名,其中:72名用于教育系统一线教师、30名用于卫生系统一线医护人员、5名用于开发区管理机构专业技术人才。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教育系统一线教师需同时具备条件
1.通过正当合规渠道进入单位工作并手续齐全;
2.必须是在编在岗的正式教师;
3.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4.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或具有初级职称资格满5年;
5.学历及年龄条件:一般需具备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二)卫生系统一线医护人员需同时具备条件
1.通过正当合规渠道进入单位工作并手续齐全;
2.必须是在编在岗的正式医护人员;
3.具有中级及以上医学职称资格或具有履行职责相对应的初级医学职称资格,具有初级职称资格人员需拥有从事临床医疗、医技、检验检疫、化验等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
4.学历及年龄条件:一般需具备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三)开发区管理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需同时具备条件
1.通过正当合规渠道进入单位工作并手续齐全;
2.必须是在编在岗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3.学历及年龄条件:一般需具备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实施范围
1.近3年内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未定等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尚在试用期和服务期的人员;
5.因身体状况不能正常工作的;
6.其他不宜调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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