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江门市江海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辅人员公告》,我区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辅人员100名,经第一轮公开招聘,尚有25个空余岗位,为确保学校师资需求,经研究决定,空余岗位面向社会开展第二轮补充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补充招聘中小学教辅人员25名,岗位详见《2023年江门市江海区公办中小学教辅人员补充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1.“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要求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社会人员可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应聘。
(二)素质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三)年龄要求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学科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相符或相近。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的岗位专业条件,应聘者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属于相近专业的人员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
(六)教师资格证要求
应届生需提供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公告发布日期起算);符合《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社会人员需提供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应具有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初中教师应具有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高中教师应具有高中或以上教师资格。高层次教师资格可以报考对应层次或低层次教师岗位。
报考语文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层次证书。
(七)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因违法违纪违规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被国家职能部门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以及联系电话等详见《2023年江门市江海区公办中小学教辅人员补充招聘岗位表》(附件1)。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26日。
3.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江门市江海区公办中小学教辅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必须在承诺栏中亲笔签名,提交可编辑的word版及pdf扫描版)。
(2)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加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二甲以上普通话证书(仅报考语文岗位提供)等材料pdf扫描版。
以上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总打包发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格式统一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电话通知参加面试,未接到通知的视为资格审核未通过。
应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本人提交的《江门市江海区公办中小学教辅人员招聘报名表》上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招聘单位在8月29日前组织面试,区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
2.面试对象须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对象需当场提交相关报名资料原件接受核验。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形式采用面谈和模拟教学的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按招聘职位数1:1比例拟定录用人员。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应聘者须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进行政治审查。
3.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区教育局及各公办中小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4.聘用
公示期内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教辅人员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出现以下情况,可以根据岗位需求,在报考相同岗位、相同组别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递补人选:
(1)入围人员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
(2)入围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聘用,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聘用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四、待遇
我区公办中小学教辅人员待遇约9万元/年(含社保、医保等其他福利等),拟聘人员与受聘学校签订劳动合同。
五、监督管理
应聘者、招聘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江海区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江海教人〔2022〕15号),将追究责任。
六、联系方式
单 位: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
地 址:江门市东海路338号三号楼七楼706室
政策咨询电话:0750-3861660、3861643
监督投诉电话:0750-386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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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江门市江海区公办中小学教辅人员补充招聘岗位表.pdf
江门市江海区教育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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