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佛山市高明区属国有一级企业负责人招聘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增强高明区国资国企的活力和竞争力,结合高明区属国有企业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一级企业负责人,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一级企业负责人共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任职资格如下:
(一)招聘职位(年薪45-55万)
1.佛山市高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2.佛山市高明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二)岗位职责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以下职责:
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和任务;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管理方案和资本运营方案;
3.拟订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5.根据董事会授权,对批准事项的资金使用、经常性项目费用和长期投资阶段性费用支出等进行审批;
6.建立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7.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各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改革、管理工作;
8.提出公司行使所投资企业股东权利所涉及事项的建议;
9.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任职要求
1.45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金融类、经济类、财务类、工程技术类或企业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3.在大中型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1年以上或其下属二级企业担任高管3年以上;
4.对国家产业政策有较强的敏锐性,能准确把握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发展动态,有较强的大局意识、经营意识和战略思维能力;
5.熟悉大中型企业运作模式和管理流程,具有丰富的企业全面内部管理等相关方面工作经验,能搭建内部管理体系;
6.具备定战略、谋发展、善经营、强管理、带团队、抓过程、拿结果的综合能力;
7.条件优秀的候选人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有管理类、金融类、经济类、财务类高级职称,或8年以上大中型企业管理经验且有成功的管理案例或业绩,年龄可放宽到50岁。
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
2.熟悉政府部门运作模式;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有珠三角地区国有企业工作经历,熟悉国有企业运作机制与文化;
5.有大中型企业、知名企业或上市公司的成功实操经验;
6.取得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
3.因违纪违法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符合任职回避规定相关情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录用办法
本次招聘委托广东领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简历筛选、资格审查、人才测评、初面、复试、背景调查、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与简历筛选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将个人应聘材料投递到以下邮箱:hr@linkease.net.cn(文件名为“姓名-居住地-手机号码”),联系人:王女士,咨询电话:17611165082。
2.报名所需资料:应聘登记表(手写签名扫描件)、学历证书及验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止。
4.根据报名人员的基本资料及内容的完整性等方面初步筛选简历,符合条件者进入下一个环节。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参加招聘后续环节。
(三)人才测评
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参加人才测评,人才测评包括但不限于职业性向测评、管理风格测评、管理能力测评、人格测评等。
(四)初试
初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对应聘者的工作态度,求职动机、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技能、学习能力、实际解决问题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进行考察及综合评分。
(五)复试
通过初试的候选人进入复试环节。复试采用演讲答辩形式进行考察,演讲答辩人员围绕本人基本情况、个人能力和开展工作的思路和完成责任目标的具体措施等议题发表演讲,每人演讲时间约为15分钟,综合答辩时间约为30分钟。
人才测评、初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背景调查
对通过复试的候选人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学历、专业资格、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社会信用、是否存在违法犯罪、利益冲突等有关情况。
(七)体检
通过背景调查的候选人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和聘任
经背景调查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薪酬参照用人单位薪酬方案执行。
(九)试用期和岗位待遇
新聘用的人员根据所任职岗位实际情况设置试用期,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该岗位薪酬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聘任手续;不胜任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延长试用期或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十)其他事宜
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由广东领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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