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兴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将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日期:2023年8月28日
三、集中地点及时间
兴平市西关十字方圆广场上午8∶00
四、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体检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体检,并携带一张一寸彩照。
2.所有参加体检人员当日早晨须空腹,早晨起床后不能吃饭、喝水。
3.参加体检人员须按照公布的体检日期和集合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集中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愿放弃。
联系电话:029-3890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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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4日
原标题:关于2023年兴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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