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随州市曾都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55名,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上午8:30至8月31日下午17:30,原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促进我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拓展“城乡社区专项计划”,充实基层服务力量,优化社区队伍结构,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湖北省民政厅下达各地的招聘计划,决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年高校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55人(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随州市户籍;不具有随州市户籍,但在随州主城区范围内居住的;
2.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热爱社区工作,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处事公道,能够吃苦耐劳,服务群众意识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服从区级岗位调剂安排;
8.具备报考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违反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
3.个人银行征信有严重逾期行为,本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5.有涉毒吸毒史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加分条件
凡具备报考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
持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加1分;持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加2分;持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加3分(凭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加1分;持有社会工作师水平证书的加2分;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水平证书的加3分。
退役军人加1分。
以本人的最高加分项计分,总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录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均在“曾都区人民政府网”(www.zengdu.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持续关注上述网站。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上午8:30至8月31日下午17:30
报名地点:随州市曾都区民政局(烈山大道戒烟堂巷58号---实验小学旁)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进行。
考生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在“曾都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并填写《曾都区2023年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曾都区2023年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信息表》(附件3)。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聂**,办公电话0722-3221674。
4.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材料要求清晰可识别):
(1)《曾都区2023年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及本人1寸登记照彩色照片2张,个人承诺栏必须本人签字按手印;
(2)《曾都区2023年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信息表》(附件3)及电子版;
(3)本人户口簿原件扫描件;
(4)毕业证(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交扫描件;
(5)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并交扫描件。
特别提醒:
考生应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信息瞒报错报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者错过报名时间,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准考证发放
在区民政局五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居民自治相关法律法规、社区治理政策、社区工作实务、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考场的或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在“曾都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2.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含加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在“曾都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反应能力、解决处理问题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满分100分。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在面试期间对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应试对象参加面试结束后解除封闭。
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总成绩加面试总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排名:有社会工作者证书的→笔试成绩高的→学历高的→组织加试。
综合成绩在“曾都区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五)体检、考核
1.体检。
体检由区民政局组织体检对象在规定时间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对象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核。
考核工作由区民政局协调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对报名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是否为失信人员等予以审核。对考核不合格或在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考核人员。
(六)公示和录用
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曾都区人民政府网”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各街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报区民政局备案,按社区工作者“四岗十八级”确定岗位薪酬等级。新聘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七)空缺递补
建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储备制度,将进入面试人员纳入储备计划,储备有效期1年。招聘结束后,因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辞职等原因12个月以内(自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发布之月计算)各社区出现空缺岗位的,由本次招聘考试进入面试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公示。
五、岗位待遇
1.可在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中逐步晋升,岗位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根据工作岗位、社区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相关专业水平等综合因素,设置城市社区工作者“四岗18级”薪酬待遇体系。
2.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可从镇、街道公务员考录计划及事业单位招录岗位中,拿出一定的比例,定向从优秀的社区工作者中招录镇、街道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
3.根据曾都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按照曾都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倍的标准,设定社区工作者的人均薪酬标准。
4.按照城镇职工标准为社区工作者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5.参照曾都区街道干部标准组织体检,建立社区工作者调休轮休制度。符合条件的可接纳为工会会员,加入本社区工会组织,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六、相关要求
(一)“曾都区人民政府网”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四)本公告由随州市曾都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曾都区2023年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随州市曾都区民政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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