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办事处公开补充招聘社区综合网格员【44名】
根据中央、省、市和区委有关工作要求,为全面加强党建引领网格管理,优化网格资源配置,提升运行效率,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网格员队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社区综合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就近就便、职住兼顾”的原则,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等流程择优聘用,本次公开补充招聘缺额社区综合网格员44名(具体职位见附件)。
二、工作职责
1.基础信息采集;2.问题隐患排查;3.不稳定因素发现;4.突发事件上报;5.特殊人群走访服务;6.矛盾纠纷排查;7.政策法规宣传;8.民生服务;9.服从各级领导管理和工作安排。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在叙州区并为招聘社区常住居民(须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在该社区的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半年以上租房合同、暂住证等其中一项)。年龄女性在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27日后出生)、男性在50周岁以下(1972年8月27日后出生)。
2.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热爱基层群众工作。
4.具有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和智能手机。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所报职位的其它相关条件。
(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类公开招聘招考中因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在编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8月3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柏溪街道社区(社会)治理办(柏溪街道三角路76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填写《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公开招聘社区综合网格员报名表》的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常住居民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审查:
(1)初审,由柏溪街道社区(社会)治理办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考生提交报名表时一并审核,收取复印件,原件退回考生)。
(2)复核,由党群办、社区(社会)治理办、社会事业办复核后统一制作准考证。
(3)准考证发放,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9月1日到柏溪街道社区(社会)治理办领取准考证。
5.报考要求:同一岗位通过复核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名额应达到2:1比例,未达到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
(二)考试
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1.考试:
(1)考试地点:待定。
(2)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迟到者、两证不全或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科目为一科,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2.政策性加分
(1)持有社工证加2分;
(2)中共正式党员加1分;
(3)退役军人加1分(在服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若同时满足上述三个加分条件的,最高加分不得超过3分,加分材料在报名时一并提交。
3.体检:
各职位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由柏溪街道社区(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通知。
(1)由柏溪街道社区(社会)治理办组织体检人员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费用由报考人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体检人员对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柏溪街道社区(社会)治理办公室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应到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费用自理。
(4)怀孕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4.政审:由柏溪街道社区(社会)治理办负责组织政审。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5.公示:拟聘用人选在叙州政法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根据公示结果,由区委政法委审核确认拟聘用人选,柏溪街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一年一聘,由社区统筹分配工作)。
(二)待遇。社区综合网格员上岗后,工资按月发放,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由柏溪街道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管理。社区综合网格员由区委政法委、柏溪街道、社区共同负责日常管理、使用、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聘。
六、相关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叙州政法微信公众号及时公示公告。因考生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政审、聘用等事项的,有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柏溪街道办事处社区(社会)治理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8753732。
附件1.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公开招聘社区综合网格员职位表.docx
附件2.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公开招聘社区综合网格员报名表.docx
中共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工作委员会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柏溪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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