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建昌县公安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3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建昌县公安局辅警135人(详见附件1:《2023年建昌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28日至2005年8月28日(含)期间出生;其中派驻政府岗位需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28日至2005年8月28日(含)期间出生;
(五)勤务辅警应具有高中(全日制中专毕业视同于高中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建昌县户籍,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前一日(含)。具体户籍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七)身心健康,身体匀称,五官端正,头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身体协调,无大面积瘢痕,无纹身;
(八)男性身高16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报考派驻政府岗位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
(九)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12、现役军人;
13、全日制在校生;
14、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十)有下列情形的,给予笔试成绩加分待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5分:
(1)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且为公安或政法相关专业;
(4)退役士兵。
2、有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只加一项分。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开考比例1:1.5(按此比例如人数出现小数位数时进行四舍五入)。当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同时,为保证招聘总数达标,招考单位有权将被减少或取消岗位的招聘数量增加至其他岗位,如有调整将在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考生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或考试、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5日— 9月6日
上午:8:30——11:20
下午: 13:30——16:30
2、报名地点: 建昌县公安局后二楼。
3、报名需提交的证件材料:
(1)《建昌县公安机关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1份(附后,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工整手写或电脑打印均可,“本人签字处”必须本人手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学信网站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
(5)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本人持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个人信用报告原件(本人持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6)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彩照3张(报名表粘1张,另外2张背面写上名字,用于制作准考证);
(7)具备考试加分条件人员还要提供相应的证书、证件等证明材料。
4、缴费确认。报名费100元(人民币),现场微信支付。
(二)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所有招聘环节及相关事宜均在建昌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不以电话及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建昌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jianchang.gov.cn/)通知公告。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项)*4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为行政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全部为客观题。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笔试成绩在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体能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均进入体能测试。
体测满分100分,测试项目为四项,分别是纵跳摸高、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立定跳远、4×10米往返跑(以上四项每项均占体能测试成绩的25%)。得分标准见附件3:《招录辅警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体能测试通知另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面试
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项)和体能测试成绩按比折合后的综合成绩各岗位按1:1.5(四舍五入)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取得面试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未达到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在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面试公告另行发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依次参照体测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如再相同,另行加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及弄虚作假等产生的缺额按照各岗位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且仅递补一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建昌县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辅警考察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包括政治审查和报名资格审查,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招录为辅警的情形。
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在该岗位参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且仅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和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建昌县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察合格后,正式上岗。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为3年,聘用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四、待遇及管理方式
1、本次招聘的辅警人员辅助公安民警开展相关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能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2、招聘的辅警人员由建昌县公安局安排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年度考核在建昌县公安局统一安排下进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不服从岗位调整的,解除聘用关系。
3、招聘的辅警人员工资标准为见习期应发工资1480元/月(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376.35元/月),实发工资1103.65元/月。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险,自行解决住宿;服兵役时间的兵龄、在我单位公益性岗位、临时工、开展警务相关工作等参加工作时间计算为工资调整的参加工作时间。之后工资待遇根据有关规定调整。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报考人员要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及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信息不畅,后果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岗位调剂及二次分配,否则用人单位有权不予聘用或予以辞退。
6.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根据我单位特殊工作性质依法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7.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8.本《公告》由建昌县公安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29-3608026 (工作日且工作时间)
0429-7217011 (工作日且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0429-7710401(工作日且工作时间)
建昌县公安局
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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