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特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大新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及时充实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整体服务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边境地区医疗卫生力量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7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工作人员22名和特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8.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基层事业单位降低门槛免笔试、定向招聘等方式招聘进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1.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12.因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的,或被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13.本县医疗卫生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其他限定性条件
1.本次招聘及特招所涉及的工作经历(验),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8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报考年龄计算: 18—35周岁(1987年8月25日—2005年8月25日区间出生),18—40周岁(1982年8月25日—2005年8月25日区间出生),18—45周岁(1977年8月25日—2005年8月25日区间出生)。
3.报考2023年大新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特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名编制岗位一经聘用,须在所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二、免笔试报名、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3年8月26日起,可登录广西崇左市大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xin.gov.cn/)通知公告栏、今日大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查阅《大新县2023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大新县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特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可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771-3623737)。考生所学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表要求资格条件表述不符的,需征求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本次招聘(特招)考试专业设置参考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特招)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9月3日,共7天。
3.报名地点:大新县卫生健康局一楼(大新县桃城镇养利北路2号)。
4.报名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附件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5)各一份。大新县外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名。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作报名凭证。原则上,2023年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日期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聘用资格审查等各环节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提供不实信息,扰乱报考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大新县卫生健康局依据岗位招聘(特招)条件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反馈给报考人员。
(四)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原则上计划招聘(特招)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的岗位方可面试。如岗位计划招聘(特招)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又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经报县公开招聘(特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可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
三、面试
(一)地点。面试地点设在大新县(具体地点待定)。考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时间。面试时间待定,确定后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面试时间前2天电话告知报考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方式。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
(四)成绩公布。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
四、考核
从面试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对象,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考核人选的,由考务办组织现场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考核人选。如考生自愿放弃考核的,应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的考核方法执行。
五、体检
按招聘(特招)岗位数1:1从考核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县公开招聘(特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大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xin.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特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特招)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七、人员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卫生健康局报大新县人民政府审批。
(二)经本级政府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按现行的管理规定执行。
(四)特招医疗卫生人才在享受正常待遇基础上,每人每年额外获得3万元的专项工作补助。
八、招考纪律
(一)严肃公开招聘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特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特招)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九、其他说明
凡涉及本次招聘(特招)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特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招聘(特招)事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1—3623737。
附件1:大新县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大新县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特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3:大新县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特招)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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