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本次公开招聘村(社区)专职文明实践员2名及易地搬迁安置点专职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具有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3.专职文明实践员不限乡镇户籍,可跨乡镇跨村(社区)报考;易地搬迁安置点专职管理人员原则上优先聘用本乡户籍人员。
4.有一定文字功底,熟练掌握电脑办公;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正在服刑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②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③因涉黄、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近3年内因涉赌受到行政处罚的。④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⑤参加过邪教组织的。⑥道德品行低劣,好吃懒做,不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或履行情况较差,在群众中影响较坏或被列入道德黑榜的。⑦有吸毒行为的。⑧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⑨鼓动或纵容直系亲属长期无理上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⑩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工作职责
村(社区)专职文明实践员:
1.负责所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
2.做好志愿者的对接登记、组织引导等工作,依托各种平台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3.负责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村史馆、村广播室、人才驿站、养老服务、青少年活动场所、科普活动设施、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站点等村级阵地运行管理。
4.挖掘先进经验,及时向上推报新时代文明实践等相关工作动态信息。
5.完成上级党委及村(社区)“两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易地搬迁安置点专职管理人员:
负责好易地搬迁安置点日常管理工作及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9月5日;
(3)报名地点:东韶乡党建办
(4)联系电话:15083786348
2.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进行初审:
(1)填写好的报名表纸质版(详见附件);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原件、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蓝底一寸彩照2张。
初审过后,由乡统一将名单报县相关职能部门就资格条件分别进行审查。
3.笔试、面试
(1)资格审查完成后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面试着重测试应试人员对基层党建工作、宣传思想工作的认识思考、组织协调、工作实践和创新谋划等知识和能力;
(3)面试采取现场打分,后将得分情况报乡党委会进行讨论、审定。
4.录用
拟录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确定为录用对象的,进入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聘用后不服从工作安排,或经考核工作不合格的,中止聘用合同。
5.工资待遇
聘用专职文明实践人员参照一般村(社区)干部标准安排报酬待遇,易地搬迁安置点专职管理人员工资待遇3000元/月,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纳入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管理。如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只发放试用期间基本报酬的80%,其它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负责;
3.本公告由东韶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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