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江事业单位浙江工商大学招聘人员6人,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8日16:00,原文如下: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工商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位于杭州市钱塘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5个岗位共6人,均为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为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12月前毕业)。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各岗位原则上要求拟聘人员在2023年12月31日前正式入职,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
(四)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报名、笔试、面试工作均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8日16:00。
2.报名方式。通过钉钉软件报名,此报名途径为本次招聘唯一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者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报名,未按要求填写、提交的,招聘单位将视为报名未完成。
(1)下载钉钉软件并注册登录。
(2)打开钉钉“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附件2)进入“浙江工商大学公开招聘人员(2023年第三批)报名”智能填表页面。
(3)逐项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填写完毕点击提交按钮,当提示“你已成功提交浙江工商大学公开招聘人员(2023年第三批)报名”时即为报名成功。每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请认真核对各项信息无误后提交。如需重新报名,应重新扫描二维码填写,最终以最新的报名信息为准。
(4)如实填写表格内容(资格复审时均需做到提供纸质证明材料),若无则填写“无”,应填尽填。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应聘资格直至上报有关机关计入失信记录。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组织用人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4.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即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将择期在浙江工商大学网站(http://hr.zjgsu.edu.cn/,“招聘公告”栏目)发布,请应聘人员特别留意。
1.笔试
(1)时间、地点:暂定10月中旬,浙江工商大学下沙校区。
(2)笔试内容:与岗位相关的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技能(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3)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应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实习经历(视岗位需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视岗位需要)等与各岗位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3.面试
(1)采用综合面试方式,主要考查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岗位匹配性等。
(2)应聘人员应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的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和标准进行。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或其所在单位不予配合,导致在考察期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按不宜聘用认定。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入职手续。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工商大学网站(http://hr.zjgsu.edu.cn/,“招聘公告”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考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工商大学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28877069 (浙江工商大学纪检监察室)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可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28877288(人事处胡老师)、0571-28877287(人事处董老师)
学校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邮编:3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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