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具有五岳之首美誉的泰山脚下,现占地983亩,建筑面积25.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达4.4亿。设有机电、汽电、财经、建筑、生物、信息、教艺、旅游、军民融合教育系、基础部、思政部等系部,在校生1.8万余人,教职工550余人,拥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00余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教育部骨干、省重点建设及省特色专业15个;省级精品课、省资源共享课、省社区教育精品课程、省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资源39门。
学院是全国职教先进单位、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教学诊断与改进试点校、全国定向培养军士试点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试验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省“3+2”专本贯通试点院校、省单独招生试点院校、省春季高考技能主考院校、省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省校企合作一体化示范校、省乡村振兴示范性职业院校、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省优秀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省首批大数据人才实践基地。
二、应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4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4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9月4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9月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4.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条件。报考“实习指导教师12”、“实习指导教师13”岗位的应聘人员除须满足《2023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等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名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参赛工种(专业)符合《2023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的专业要求)。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学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23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简章全文及《2023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9:00-9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9月4日9:00-9月8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mtotc.com.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学院资格初审前修改报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学院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9月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无工作单位以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节点,没有工作单位的填“无”,有工作单位的要写明单位全称。提交报名信息时瞒报、漏报工作单位的,查实后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准确完整的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9月4日9:00-9月8日16:00
学院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后进行初审,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9月8日16:00前向学院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网上报名期间,学院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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