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儿教师招聘2名,报名时间(2023年9月8日-9月9日9:00-17:00)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9月8日-9月9日9:00-17:00
笔试时间:见公告
为吸纳优秀幼教管理人才,满足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教育管理人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嘉兴市运河实验幼儿园(筹)推出1个岗位,计划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教育管理人才)2名。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所需专业要求 | 岗位说明 |
幼儿教师(教育管理人才) | 2 | 教育学类相关专业 | 招聘人员统筹用于区内幼儿园教育管理工作 |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学前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求。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五)在嘉兴市范围内的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现任园长或副园长(不含园长助理)职务,具有园长(副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且担任该职务满3年(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9月9日)。
(六)年龄要求,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9日以后出生),其中获得过嘉兴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者,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9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3年9月9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3.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8日-9月9日9:00-17:00。
2.报名地点: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教育科(嘉兴市城南街道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A幢402室)。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本科、教育学类相关专业学历证书);
(3)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园长(副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职称证书;
(4)相关荣誉证书;
(5)任职年限证明[提供所在幼儿园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劳动(聘用)合同、聘书等可以证明任职年限的相关材料];
(6)《2023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教育管理人才)报名表》(附件1)。
(7)主管单位或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逾期不再受理。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4.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现场反馈或电话告知反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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