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西百色市平果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中心招聘财政供养编外人员1人,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平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根据平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平政规〔2018〕2号)的规定,我中心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财政聘用编外人员1名,特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平果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中心工作人员1名(三类岗位)。
二、招聘要求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和国家实行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安排;
3.能吃苦耐劳,作风踏实,责任心强;
4.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文学、文秘类等专业或具备办公室工作经验以及写作能力优秀者优先;
5.年龄在 20 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期间出生),性别不限;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胜任聘用岗位工作;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
本次招聘按《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聘用制,合格者与平果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考核,对年度工作胜任的予以续聘。对年度工作不称职、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四、聘用与待遇
按照《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主要工作职责
聘用人员在平果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中心领导下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相关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不进行笔试。
(一)发布公告时间:2023年8月31日
(二)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本人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
平果市行政信息中心大楼三楼附楼C308平果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中心,联系电话:0776-5669331。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
1、填写《平果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中心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个人基本情况表》。
2、提交材料: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五)资格审核:
由平果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中心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六)面试时间及范围
1、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3、面试时间:待定(以平果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中心综合股通知为准)。
4、面试地点:待定(以平果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中心综合股通知为准)。
5、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
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员,体检结果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结束确定拟聘人员后,拟聘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八、公示、审批与聘用
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果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公示不合格或上报材料不合格等情况的,均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被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九、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条件方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776-5669331(平果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中心综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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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市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中心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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