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联和街公开招聘党建专职组织员2名,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专职组织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党性强、作风正,工作上服从组织安排;
3.中共党员(含预备),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党务工作和群众工作经验,具有街道工作经验或基层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5.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之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6.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至9月11日
(提交报名材料时间、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方式:曾指导 62220699)。
2.报名要求:考生需将《联和街道招聘党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在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学信网)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最新开具的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加盖公章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一份(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入党具体时间及表现情况);如在党政专业报刊、学习强国等平台刊登过作品请附带作品原件与复印件。全部材料提交到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办事处(黄陂新村东2街15栋)302党建工作办公室。
3.所有应聘者资料原件,在报名时进行核对后现场退回,复印件不再退还。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另行通知参加考试。
4.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进入面试考生根据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5.报名方式:本次考试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占40%,主要考查公共基础知识、党务知识、党的理论政策和写作能力;面试占60%,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按3:1设置岗位数量。若报名人数与岗位总数量的比低于1:1,则视情况顺延报名时间。若岗位总数量与报名人数的比高于1:1但小于3:1,则视情况相应减少招聘岗位。(党建专职组织员共设2个岗位,若报名人数为0-1人,则顺延报名时间;若报名人数为2-5人则视情况相应减少招聘岗位;6人以上报名则正常开考。)笔试成绩未能达到60分的应聘者不能进入面试。综合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应聘者少于1人时,须重新发布公告招聘。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资格复审,审核考生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根据街道通知请考生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分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在黄埔信息网及街道公示拟录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过后,街道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综合成绩第1-2名聘为党建专职组织员。上述拟聘用党建工作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薪酬参照相应工资标准发放,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七)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它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 、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本次党建专职组织员招聘约定最低1年服务期,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不得报考其他单位,对申请报考其他单位的,镇(街)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在约定服务期内离职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街道举行的所有考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联和街党建专职组织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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