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遂宁高新区公开考试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7名,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遂宁高新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建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选优配强社区工作力量,全面提高社区综合服务和管理水平,根据《四川省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遂宁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择优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一(20230001):面向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人员,公开招考5名社区专职工作者。
岗位二(20230002):面向遂宁高新区符合招聘条件的网格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开招考2名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时需提供工作岗位证明)。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二)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三)现户籍(或长期居住)在遂宁市城区的居民(包含船山区、市河东新区、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四)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责任心;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以发布公告时间为准。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下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5.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现役军人;
9.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党群部牵头,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具体实施,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纪律监督。
(一)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考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以通过发邮箱894736981@qq.com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9:00—9月20日17:30截止。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扫描上传报名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工作岗位证明等资料,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蓝底)。
资格审查:报考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9月21日17:30之前资格审查结果通过邮箱和短信通知报考人员。
准考证领取:9月22日现场领取准考证,需携带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蓝底)。领取地点:遂宁市健坤大道68号健坤大厦1212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6801071)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
2.考试及计分办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内容为社区工作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卷面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3.复审。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比例时,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4.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5.考试成绩公布。笔试、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gxq.suining.gov.cn/)
公布实际参加人员的考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6.体检。体检人员根据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7.政审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政审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政审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8.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遂宁高新区纪检监察室0825-6801059)。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9.管理。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合同管理,正式聘用后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与社区专职工作者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续签聘用合同。社区专职工作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二)加分政策
1.加分办法:在笔试成绩折合分基础上加分,面试不再重复加分。
2.加分对象: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合格证书》(初级)的加3分;获得《社会工作师合格证书》(中级)的加4分;获得《社会工作师合格证书》(高级)的加5分。
遂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遂宁高新区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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