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委组织部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人,报名时间详见公告,原文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滨城区委组织部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均应在2023年9月13日前取得;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同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与主管部门本级及以上党委管理的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及其身边工作人员;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聘用后可能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等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条件要求等见《2023年滨城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9:00—15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9月13日11:00—16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通知公告”,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9月15日17: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须与“招聘条件”栏中列出的专业一致。(注:如果毕业证书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就允许报名),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情况,招聘岗位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9月13日11:00—16日12:00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灯塔—滨州党建”网站(http://www.bzzzb.gov.cn)、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予以公布。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20日9:00—9月23日9:30。报名成功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复审时提交。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根据岗位类别和特点,重点考察从事组织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
(二)资格复审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资格复审以及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经笔试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将在“灯塔—滨州党建”网站(http://www.bzzzb.gov.cn)、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看。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生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原件;④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⑤在职人员应聘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采取技能操作加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其中技能操作占50%,结构化面试占50%。技能操作主要包括指定题材现场拍摄、后期制作技术等内容。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并以重新结构化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并等额组织。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及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应聘,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灯塔—滨州党建”网站(http://www.bzzzb.gov.cn)、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8330105
监督电话:滨城区委组织部0543-3336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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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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