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报名时间:2023年9月6 日至2023年9月15日(工作日),原文如下: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纳溪区金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受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指由泸州市纳溪区金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到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男性勤务类25名和不限性别文职类5名),若报名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则相应缩减聘用人数。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遗属、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新进城落户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
所招聘人员需在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有固定住所。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勤务类辅警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文职类辅警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 年龄18周岁及以上,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日期为1987年9月7日至2005年9月5日期间),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口齿清楚。
6.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遗属、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者(含摩托车驾证)。
7.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自行辞职不满1年的。
12.具有纹身、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
13.不宜从事剧烈运动的。
14.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
1.每月到手工资。每月到手工资不低于2200元,部分岗位另有岗位补贴。
2.年度考核金。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的发放年度考核金。
3.享受其他政策待遇。包括“五险一金”、商业保险(意外伤害险、补充医疗险)和教育训练、表彰奖励、慰问优抚等。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
通过“平安纳溪”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6 日至2023年9月15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409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报名者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及相关专业技能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1张;(2)报名者是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或证件复印件;(3)能证明自己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4)非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常住户口人员,需自行提供居住在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由警辅办、警务督察部门、大数据警察大队统一进行资格审查,且贯穿于报名、考核、政审等环节。
考核时间及内容:
1、考核时间:本次招聘将建立招聘微信群,招聘各流程相关时间、地点等事宜均在该群发布,错失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请考生报名时扫描二维码,并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
2、考试内容。
(1)体能测试(100分)。按照公安机关民警体育训练标准进行考核计分,包括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x10米折返跑、立定跳远等3项,分别为100分,每单项低于35分的视为0分。体能成绩=(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x10米折返跑+立定跳远)÷3。
(2)笔试(100分)。基本法律知识(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刑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当前国内重大时事事件及当前国内重大时事事件),公文写作。
(3)面试(100分)。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根据体测成绩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不低于1:1.5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成绩共100分。
(4)总成绩核算(100分)。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x40%+笔试成绩x20%+面试成绩x40%。
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分为身体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身体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心理健康普查实行过关测评,血检、尿检为必检项目。身体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评费用自理(约600元左右,以医院收费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复检(复测)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复测)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政审:
由政工室、大数据警察大队、政保大队、治安大队共同对应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考核。
公示:
体检、政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实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对反映问题经查实且属于不能聘用情形的,不予聘用。
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由泸州市纳溪区金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
岗前培训:
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为期1个月的封闭式岗前职业学习培训。
试用期考核:
由用人部门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无层级工资并按同岗位工资的80%发放。发现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况的,予以解除劳务用工关系。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贯穿始终,由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督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组织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自理外,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纳溪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纳溪区公安分局警辅办:0830-4118610
泸州市纳溪区金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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