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招聘诉前调解员30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即日起-2023年9月30日,原文如下:
为努力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创新发展“和立方”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多元调解+速裁”工作向纵深发展,打造有东城特色的“枫桥经验”升级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城法院)决定面向社会,继续扩容诉前人民调解力量,并择优纳入特邀调解员名册,接受区法院的委派,开展案件调解工作。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
本次拟将30名优秀人才纳入人民调解后备人才库,并从中择优选择优秀调解员驻院开展调解工作。
二、招录条件
(一)录入人民调解后备人才库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热爱调解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在北京市有固定住所;
3、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4、年龄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沟通能力强,抗压能力强,有一定调解能力,具有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律教育等从业经历者以及基层调解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6、须具备基本的电脑和线上系统操作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录入人民调解后备人才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等执业证书的;
5、因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管理的;
6、存在其他不适合担任调解员的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即日起-2023年9月30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有意愿报名的人员可将个人简历及报名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dcfysczhang@163.com。
(二)审核
1、根据初筛结果,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后续提交审核材料;
2、提交审核材料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1号东城法院立案庭;
3、拟入库人员需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报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证明复印件;
(5)在职或退休证明材料;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在京有固定住所证明。
(三)面试
提交审查材料后,将按照选任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以电话的形式通知面试时间、方式,统一开展面试工作。
四、岗位职责
本次选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等规定,根据报名条件和面试成绩综合进行评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录入人民调解后备人才库,从中择优选任特邀调解员并发放证书。
择优选任为特邀调解员的,应履行以下职责:
1、接受东城区法院的委派,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案件调解工作;
2、协助法官开展案件送达、事实调查等辅助工作;
3、协助法官开展案件调解完毕后的诉调对接工作;
4、开展区法院交办的其他与调解相关的工作。
五、其他事项
1、在选任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选任手续者解除选任,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2、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东城法院关于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办法(2023年修订版)》等关于人民调解补贴的规定为人民调解员发放案件补贴,补贴发放实行“一案一补”,按照调解纠纷的数量、案件难易程度和调解案件质量等予以发放。
3、人民调解员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北京法院民事案件“多元调解+速裁”机制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开展调解工作。
4、报名人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责任自负。
5、法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其他形式政策变化,对公告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联 系 人:冒** 吴**
联系电话:查看原文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 、14:30-17:00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东城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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