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招聘1人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3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主要职责是:开展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问题研究,发挥新型智库作用,提出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以及有关行业产业政策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开展现代工业体系、产业生态与先进制造业发展、企业创新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开展工业行业和信息产业运行监测分析,研究提出经济运行调节的相关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改革、企业管理、创新创业、典型推广等工作,参与行业产业人才培训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研究,加强行业产业技术学术交流与合作,搭建产学研用平台,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协同创新与成果转化;承担厅机关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shandong.gov.cn/)、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网站(http://www.sdiii.org.cn/)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9:00—9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9月15日11:00—9月27日16:00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将PDF格式电子版以一个压缩包的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sgxygkzp@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工业经济研究+姓名”。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邮件回复“已收到您的报名信息”为报名成功依据。报名邮件发出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是否收到。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材料包括:
(1)《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并带有1寸免冠照片,附件2);
(2)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
(5)其它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有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网站发布,不再逐人单独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和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9月15日11:00-9月27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初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回复应聘人员,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再提醒应聘人员,审核时不予通过。不明事宜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4.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当场退还本人,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单。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主要包括:
(1)《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并带有1寸免冠照片);
(2)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
(5)《应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签字)。
(6)其它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查日期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名单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网站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百分制打分并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末位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当场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网站另行发布通知。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根据干部档案审核有关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待遇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党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593001
监督电话:0531-82593066
七、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及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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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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