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镇村后备人才力量,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让更多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兵支书”成为乡村振兴的生力军,经研究决定,面向全镇退役军人公开招聘村后备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村后备干部5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有志于从事农村工作,能够全职参加工作的退役军人(持有退出现役证)。
(二)报名条件
1.海安市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以户口簿、居住证等证明材料为依据);
2.退役义务兵、士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23年退役士兵学历要求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农村工作,不怕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备一定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6.具备招录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包含曾经被采取过行政、刑事强制措施);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4.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5.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村岗位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1日-9月15日(8:30—18:00)。
3.报名地点
李堡镇党群工作局710室(人民路66号),联系电话:0513-88210007。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或者海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服役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填写《李堡镇公开招聘村后备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登记表》(由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导出,并加盖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公章);
(3)学历学位、服役期间获得荣誉表彰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初审阶段
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区镇岗位。
四、招录程序
(一)笔试
笔试人数以实际报考人数为准确定。笔试满分为100分,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招录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达到1:2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录岗位计划数。
(二)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全部参加面试。不足1:2的,按实确定。
(三)加分项
1.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
2.个人获得区镇街及以上部门(部队团级及以上)表彰的,每获一次加1分;服役满5年士官(及以上)加2分;三等功加3分。
3.中共正式党员加2分。
4.综合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四)成绩计算
综合分=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加分。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积分,笔试得分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李堡镇组织进行政审。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录用审批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相同分数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
五、聘用管理
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市镇规定的统一标准发放工资报酬。试用期不能胜任的直接予以辞退。
六、纪律监督
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
举报电话:0513-88226873。
附件:李堡镇公开招聘村后备干部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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