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沈阳于洪面向服务期满基层服务岗位毕业生招录工作人员公告,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工作,贯彻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沈政发【2020】13号)及《关于做好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服务期满有关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20】50号)精神,现就服务期满有关招录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基层公共岗位服务人员不超过3名,录取后原岗位不变。
二、招录条件
2023年9月30日服务期满的于洪区基层服务岗位人员,且其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现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9月7日13:30—17:00。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于洪区政府网(http://www.syyh.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查询招录信息,下载填写《2023年于洪区面向服务期满基层服务岗位毕业生招录报名登记表》(附件1)。
报名所需材料:1、《2023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报名登记表》。2、《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1、2,自行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除本人签字外全部填写电子版,含电子版照片)。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正反复印)、2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与电子版照片一致)。
报名方式:将报名所需材料以电子版(PDF)形式发送至邮箱1692399898@qq.com;联系电话:25321515。
(二)考试和体检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9月8日9:30,考生需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政府北楼四楼405、406、407、408室)。
面试地点:区政府北楼四楼409室。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满分100分。
2.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报考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体检结束后,在于洪区政府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三)组织上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与公示期满人员签订《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协议书》,并统一组织上岗。
四、政策待遇
(一)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二)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服务期限为3年。
(三)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在岗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原岗位待遇不变。
(四)同一人员服务期满续签延长服务期限的激励政策仅可享受一次。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拟录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或微信群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录环节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2023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报名登记表》
附件2:《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
沈阳市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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