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红领人才”5名,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9:00—9月25日16:00,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拓宽基层干部队伍源头储备,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决定公开选聘“红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共选聘“红领人才”5名,主要从事“两新”组织党务工作。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具有奉献精神;
2.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好,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正式录用前提供);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5日至2005年9月25日出生);
4.中共正式党员,党龄1年以上(2022年9月25日前转正),未受过纪律处分;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25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镇(街道)机关、村(社区)在编和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聘程序
选聘按照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素质测试、确定拟聘人选、体检和复核、公示、聘用等程序。
1.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本次公开选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上传报名材料、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kfq.yangzhou.gov.cn/)进入报名系统,按提示方法进行注册、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9:00—9月25日16:00;
资格初审和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9月15日9:00—9月26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9月15日9:00—9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如岗位报名有效人数与选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小于2:1,将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2.素质测试。组织报名有效人员参加素质测试。素质测试分笔试和面试,按各选聘岗位计划数5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素质测试时间及方式将提前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3.确定拟聘人选。综合得分为素质测试总成绩与附加分之和。素质测试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进行计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附加分根据加分项条件计算(详见岗位表)。按照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综合得分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如出现同分并列,面试得分高者优先;如面试分仍然相同,有党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4.体检和复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并对体检合格人选的报名、附加分项资格等情况进行函调、复核。
5.公示。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因放弃、体检不合格、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6.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选聘人员由区组织部统一分配,相关镇(街道)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镇(街道)村(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副职(4-15级)标准执行。
四、培养管理
1.选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2.选聘人员由区组织部和相关镇(街道)共同管理、重点培养,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优秀人选,适时推荐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或择优遴选进入区机关部门、区属国有企业。
五、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监督。监督电话:0514-82063238,报名咨询电话:0514-87158591。
本公告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度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红领人才”岗位表.docx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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