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公开选聘教练员公告
为持续加强宁夏竞技体育备战全国运动会实力,建强教练员梯队建设,根据我中心全国第十六届运动会(以下简称“十六运”)周期备战工作需求及《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培养引进高层次体育人才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宁体发〔2019〕11号),经报请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党组同意,现面向社会(不限国籍、不限省份)公开选聘十六运各项目主教练,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全运会项目优秀教练员。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不限国籍、不限省份;
2.具有较强的职业精神和较高的执教水平,有能力完成备战周期训练和参赛任务;
3.原则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适应队伍长期驻队训练及比赛要求;
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坚定完成本项目任务目标的信心和决心,具备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从领导,组织纪律观念强;
6.在以往执教经历中,未出现过违法违纪、反兴奋剂事件;
7.聘任项目与本人之前从事专业项目相同。
(二)资格条件
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培养引进高层次体育人才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宁体发〔2019〕11号)中规定的条件:教练员具备高级体育教练员以上职称。
2.取得中级教练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专业项目执教工作经历;所培养或输送运动员在近2个全运会周期内取得过全国前三名及以上成绩。
3.退役高水平运动员,在近2个全运会周期内取得全国冠军赛、锦标赛以上级别比赛前三名以上成绩。
三、岗位职责
(一)承担十六运周期所聘项目全运会任务;
(二)负责本队(组)的训练、参赛等工作;
(三)按照宁夏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要求,负责本队(组)运动员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结合项目十六运及年度整体训练参赛计划制定本队(组)具体训练参赛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积极参加队(组)内组织的业务研讨和学习活动,协助科研、体能团队共同做好科研、体能及康复工作,提高竞技水平;
(六)负责本队(组)运动员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
(七)完成宁夏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待遇与管理
(一)符合《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培养引进高层次体育人才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宁体发〔2019〕11号)中资格条件或其他条件的主教练,根据本人条件及承担目标任务等实际,由宁夏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与受聘者签订聘任协议,明确聘任岗位及职责。薪酬待遇面议。
(二)宁夏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与聘任上岗的主教练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原则上,聘期为实际到岗日期至十六运该项目比赛结束日止。在任期间如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兴奋剂、赛风赛纪情况以及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我中心将随时与其中解除聘任合同,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及相关经济处罚。
(三)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度进行考核,年度比赛任务完成情况、平时训练考核成绩、队伍管理情况、全区项目发展状况都将作为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及格”,连续两年考核未达到“优秀”,或一次考核“不及格”的教练员直接解聘。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如有意向,请将个人基本信息及工作简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竞聘报告(本项目十六运周期训练规划书)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竞聘报告要围绕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党组提出的目标任务,阐述具体工作目标和思路;针对新周期项目规则变化,用改革创新思路阐述执教期间如何发挥好专业队教练承上启下的作用,提出在基层运动队指导与培养后备人才、自治区专业队训练及国家队人才输送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二)资格审查。相关部门对竞聘人员资格进行全面审查。
(三)审批备案。经审查合格后,由训练管理中心教练员选聘工作小组审核并提出拟聘任建议,经训练管理中心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报自治区体育局备案。
(四)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后上岗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的教练员,训练管理中心与其签订的岗位聘任协议为劳务关系,人员聘任后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所选聘教练员与训练管理中心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的调整,以双方后续自愿签订的《聘任协议》为准。
(二)聘任人员在训练管理中心执教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宁夏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联 系 人:王慧。
联系电话:18209580751。
电子邮箱:1295274623@qq.com。
宁夏体育运动训练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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